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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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衡政函[2014]73号)、《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珠晖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珠财字〔2019〕5号)和《关于实施2019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珠财绩〔2019〕23号)、(珠财绩〔2019〕24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珠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扶贫办”)主管的2018年扶贫资金实施了整体绩效评价。

一、评价实施情况

本次评价查看主管部门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资料和抽查项目单位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人员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2018年扶贫资金进行评价,综合各项目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2018年扶贫资金共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124.90万元,其中现场评价项目2个,占总项目数的66.67%,现场评价资金1,007.24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89.54%。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其他扶贫资金项目以及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立项依据、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立项依据  

《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扶办发[2014]7号)、《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衡发[2015]15号)、《关于加强2018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18]10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17]296号)等。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1、产业扶贫资金共计696.00万元,主要内容:以财政资金为纽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结成长效、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形成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产业扶贫模式。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贫困人口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达100%、全区贫困人口因产业扶贫实现稳定增收,全区的产业扶贫达到“四有”目标:每个贫困村有一个以上主导产业,每个产业有带动脱贫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个产业增收项目,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有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目标。

2、其他扶贫资金共计311.24万元,主要包含201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教育扶贫学生资助专项经费项目、健康扶贫基金项目和新增精准扶贫对象参保费资金项目、扶贫特惠保费项目,其中:(1)201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项目10万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绩效目标为:2018年全区安居扶贫危房改造任务8户;(2)职业学历教育补助43.38万元,主要用于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教育给予的补助。绩效目标为: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3)教育扶贫学生资助专项经费项目129.57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书籍费的免除、生活费的补助。绩效目标为: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4)健康扶贫基金项目和新增精准扶贫对象参保费资金项目110.16万元,项目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补贴新增精准扶贫对象个人参保费部分。绩效目标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5)扶贫特惠保费项目2018年扶贫特惠保险项目18.13万元,项目覆盖了当年度全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绩效目标为: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意外风险、大病风险、产业风险等致贫、返贫问题。

3、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共计117.66万元,其中珠晖区光伏扶贫电站验收经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光伏扶贫电站验收支出;中国社会扶贫网需求对接任务工作经费29.34万元,主要用于和平乡、酃湖乡、东阳渡镇、茶山坳镇四个乡镇社会扶贫网上线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人口分配;中国社会扶贫网工作经费12.10万元,保障扶贫工作管理人员语音通话和手机上网等;脱贫宣传经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脱贫攻坚宣传片、发布宣传文章、制作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专版等;扶贫办脱贫“三化”建设经费54.6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本硬件设施建设、基本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等;2017年扶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经费7.50万元,主要用于表彰扶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17年全区就业扶贫资金0.30万元,用于就业扶贫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服务好扶贫工作,增强脱贫攻坚管理,提升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水平,优化工作效率。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情况  

2018年扶贫专项区级资金预算总额为1,124.90万元,实际执行1,124.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扶贫专项资金预算与执行比较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大类

预算金额

实际下拨

预算执行率

1

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696

696

100.00%

2

其他扶贫资金项目

311.24

311.24

100.00%

3

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

117.66

117.66

100.00%

合计

1,124.90

1,124.90

100.00 %

(二)资金分配及拨付情况  

1.资金分配方法

2018年产业扶贫资金696.00万元,由区扶贫办拨付给区农林局,再由区农林局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2000元分配至4个乡镇;201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项目,由区住建局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再由区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由区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教育扶贫学生资助由区扶贫办拨付至区教育局,再由区教育局拨付至教育局资助中心,专项经费项目的教育扶贫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每人,初中1250元每人)由教育局资助中心按学期发放到扶贫补助明白卡,二免费用由教育局资助中心直接支付至学校;健康扶贫基金项目不涉及资金分配;扶贫特惠保费项目由区扶贫办按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54元每人拨付给区金融办,再由区金融办付至人保财险公司珠晖支公司。

2.资金分配结果

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实际下拨1,124.90万元,其中:由区扶贫办使用128.60万元,分配至乡镇、村725.34万元,分配至区相关部门270.96万元。

3.资金拨付情况

资金指标由区财政下达至主管单位后转拨至项目单位。经抽查核实,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

(三)抽查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现场抽查的项目情况,项目单位基本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但也存在未专项核算的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所抽查项目的现场评价情况,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项目支出的具体内容对象、用途等事项明确、清晰,但也存在大额现金支付、超过30万以上的服务类项目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情况。

3.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评价日,资金结余75.06万元,具体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结余金额(万元)

备注

1

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7.6

东阳渡街道退回区农林局2.80万元、茶山坳街道退回区农林局3.00万元、和平乡退回区农林局1.80万元

2

其他扶贫资金项目

65.40

健康扶贫基金65万元未使用完,解决2018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结余0.40万元。

3

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

2.06

中国社会扶贫网需求对接任务工作经费结余1.23万元、中国社会扶贫网工作经费结余0.83万元。

合计

75.06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区成立了珠晖区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扶贫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产业扶贫日常工作,由区农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17年4月18日区扶贫办成立后,扶贫工作全面移交到区扶贫办,区扶贫办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全区扶贫工作,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区扶贫办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扶贫工作,扶贫办确定支持范围、方式和标准,通过走访、检查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强项目动态的管理。 

五、项目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一)抓实产业扶贫,带动收入增长

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务工帮扶等方式发展产业扶贫,制定了《珠晖区2018年度产业扶贫工作计划》和《珠晖区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19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覆盖率达100%。主打特色产业。通过因地制宜、因户择业,大力实施“一村一品”,重点发展特色产业扶贫项目19个,引导贫困户发展金甲翠梨、葡萄、柠檬、金甲岭萝卜等特色产业,全覆盖我区38个行政村(社区),预计带动每个贫困户增收3000元以上。主抓乡村旅游。编制了《珠晖区旅游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珠晖区“十三五”旅游扶贫规划》,建设东阳、茶山一南一北现代休闲农业经济带,500余名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售卖土特产,共享了旅游红利,人均年收入增长3300余元。主推光伏扶贫。大昌、光辉、金松、皇田4个贫困村建设光伏发电站,已实现并网发电,共对接贫困户40户,增加村集体收入4万元。

(二)抓实安居扶贫,保障住房安全

采取维修加固、危房改造、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做到应改尽改。2018年,我区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户,资金达10万,均为区级配套资金。完成了大昌、高栗2个贫困村电网改造,解决大昌、光辉等5个村2600余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区贫困户饮水安全率、覆盖率均达100%。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提质,新建了云鹫路、新龙路、茶兴路等农村道路,极大改善了贫困村的生活环境。

(三)抓实教育扶贫,不让因贫失学

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675人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417人次、非寄宿生活费补助1091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中考考试费5445人次。大力实施“阳光雨露”工程,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教育246人次。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

(四)抓实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

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全额财政补助政策,设立精准健康扶贫专项基金100万元,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在全市首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100%覆盖。区域内各定点医院在全市率先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各医院均设立贫困人口住院“一站式”结算窗口,公布结算流程,严格落实医疗费用报销标准。2018年已救助贫困患者1579人次,健康扶贫综合报销比例达90%以上。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惠保”参保率达100%,保费共计20.50万元,2018年,赔付金额12.62万元,赔付率达到61.76%。

(五)抓实基础工作,增强痕迹化管理

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工作,对表找差距,主动上户核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好2014年至2018年村级扶贫台帐资料和新、老扶贫手册,确保一户一档、村级台账资料规范有序,不断健全扶贫阵地、设施、制度。全区贫困村、非贫困村均按照市扶贫办的要求完成“三化”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率低。如:健康扶贫基金预算100.00万元,2018年使用资金35.00万元,执行率仅为35%。

)部分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表彰经费现金支付,如:2017年扶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经费7.5万元以现金支付。部分项目资金未按申请报告使用,区扶贫办提供的关于解决区扶贫办脱贫攻坚“三化”建设等费用的报告中总预算54.62万元,明细为“三化建设”预算46.8万、扶贫日活动表彰等3.2万、工作经费5万元,实际列支时“三化建设”费用仅为34.03万元,其余开支均为区扶贫办的一些日常支出。

(四)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档案管理不规范。现场翻阅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装订的教育扶贫学生资助专项经费项目资金,装订资料未按顺序装订,资料较杂乱。二是“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效益”问题较为明显。根据《珠晖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扶贫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加强监管,区扶贫、农业、林业等负责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区扶贫办在拨付贫困村扶贫资金后,对贫困村的资金使用效益未及时进行监督考核。三是政策知晓度不高。现场评价时电话询问个别补助对象,受访对象对资助政策知晓度较低。四是项目未制作实施方案,区扶贫办脱贫“三化”建设项目无实施方案。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从人员安排和技术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制定明确、细化、量化、合理的绩效目标,在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对项目进行自评,使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     

(二)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预算执行进度和高效率的前提保障,预算单位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分析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所需资金,然后将预算细化到每个执行节点,以保证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避免资金被闲置。

(三)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一是在专项资金种类较多的情况下,应分类进行专项核算,以准确反映各类资金的收支情况;二是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积极开展招投标,以提高项目的透明度;三是要遵守财经纪律,对于大额支出,采用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以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区扶贫办严格按照申请报告中预算使用专项资金,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作日常开支。

(四)加强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二是加强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区扶贫办作为各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过程的审核与整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确定监督检查实施主体,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资料并及时反馈至项目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并运用检查结果形成奖罚机制,以避免各类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效率。(四)0项目单位应依据项目特性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项目顺利完成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四)1负责对享受教育扶贫补助进行公示的项目单位,应当依规、依法、依政策进行公示。

八、评价结论

区扶贫办积极组织实施了2018年扶贫专项,规范了实施程序,对主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但也存在绩效管理不够到位、项目管理欠规范等问题。评价小组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管、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效益等八方面进行的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126.30分,评价等次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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