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珠发〔2019〕22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行政单位、 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情况
1、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231.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珠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开办经费为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36.7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作专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局专项项目办公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231.7万元,主要用于对象生活补助补贴。
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行政运行用于水电、印刷、办公费、购置电脑、网络建设、办公室维护等支出5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