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珠晖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珠办发[2019]47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珠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怍。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协调全区消防管理有关工作,协助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和市级下达救灾抗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全区各街道、乡镇场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台结合的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
2、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队伍素质,打造法治应急管理平台。
3、加强日常执法、预防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和处置能力,抗灾救灾。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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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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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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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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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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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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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公务员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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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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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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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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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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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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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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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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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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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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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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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离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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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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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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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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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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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负担遗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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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校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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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
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是281.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6.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万元。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6万元,项目支出94.5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8项,总金额94.5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名称),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2、安全生产政府社会化外包服务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3、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4、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5、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6、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及设备购置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7、“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0万元。
8、执法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3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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