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扶贫办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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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扶贫办_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珠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珠办发2018〕39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物资,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动态监测;负责全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负责贫困地区干部开展扶贫业务培训。

(六)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责任。

(七) 承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

其他事项。

承办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确保68人贫困人口脱贫,实现除低保兜底对象以外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1%。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合 计

全额预算单位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公务员管理单位

参考公务员管理单位

1、编制数

6 

 6

 

 

 

2、实有人数

6 

6

 

 

 

在职人员

6

6

 

 

 

其中:在岗人数

6 

 6

 

 

 

离退休人员

 

 

 

 

 

其中: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3、长期聘用人员

 

 

 

 

 

4、单位负担遗属人员

 

 

 

 

 

5、在校学生人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注: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部门收入预算总额 589.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531.8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589.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531.83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0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0万元。分项目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1、增加编制人员2名。2、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列入。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589.83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5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83万元、项目支出 520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增 31.83 万元,原因是:增加人员2名。

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 500 万元,原因是: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列入。

其他各项支出比上年预算增 0 万元,无变化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2 项,总金额 520 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 珠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部门本级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 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2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20  万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⑴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意见》中组发〔2018〕6号)。

⑵项目内容。涉农乡镇、街道、驻村联村工作队脱贫攻坚业务培训

⑶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2、2019年产业扶贫 (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500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500 万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⑴项目立项依据。湘农联〔2018〕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

⑵项目内容。2019年度产业扶贫项目(种、养殖)。

⑶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86万元,增加78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 0 %(或者2019“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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