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晖区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珠晖区住建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特制定2016年珠晖区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杜绝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016年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不断巩固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并严格遵循以下体系:组织领导体系,工地动态实时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安全巡查、重点督查体系,建筑施工市场诚信体系,安全监理员管理体系,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调整联席会议结构和运作方法,力求高效、务实、平稳推进,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二)积极开展巡查、互查、抽查以及各项重点专项整治
2016年继续坚持安全巡查、互查、抽查体系,同时结合去年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特点,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优势,合理调配安全监察力量资源,每月按照惯例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安全巡查、抽查,认真落实区安委会各项重点查、专项查,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负责方等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调度会,对日常排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对整改的情况及时反馈,强化各部门安全意识。
(三)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安全管理
从业人员违章违规、安全意识差等因素是导致建筑工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加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安全管理,提高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管理,增强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3月31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我区建筑施工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结合2016年市、区安排部署的各项城建工作,对建筑施工范围内的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各种建筑机械使用、外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等容易引发安全隐患的环节,积极做好定期摸排,并做好排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重要时期或事故易发时期的安全总体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底组织督查组到建筑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明确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区建筑工程无违规作业,打好年底安全生产工作迎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我局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党政门户网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四)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迅速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珠晖区住建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