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督查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环境督查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对交办的环境保护督查问题做好整改落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时间
2017年4月25日-2017年12月
二、整改内容
(一)负责做好三项整改任务:
1、周家坳广筑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扬尘污染。
2、华兴建材公司地面冲洗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
3、江东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雨污分流不善,全年进水COD约为50mg/L,大暴雨期间甚至达到个位数,企业长期自行添加碳源保证生化系统正常运行;酃湖片区由于没有建成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耒水。
(二)协助责任部门做好四项任务:
1、部分乡镇垃圾填埋场选址不当,垃圾任意倾倒,露天焚烧垃圾,特别是茶山坳镇垃圾填埋场给周边环境带来严重影响,污染扰民。
2、建筑施工场地、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
3、4月19日省督察组暗访发现幸福香颂工地未围挡作业,裸露泥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道路泥土未冲洗;东外环线两侧施工工地均未围挡作业。
4、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缺失,建城区截污工程建设不到位,有多股生活污水直排湘江,且堆存生活垃圾。
三、任务分解
为加强整改任务的落实,特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组,一组由王小明、朱红根牵头,组员为钟亚、王宁、封筝、郑健,二组由吕红卫、胡英华牵头,组员为谭涛、周宇、李强、朱亚琴。两个工作组对7项整改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具体责任划分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迅速整改。各专项工作组要对照整改清单,迅速行动,即刻实施整改工作。对在整改时限内可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在规定时限内形成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并上报,对在整改时限内无法完成的整改任务,要说明情况并制定限期整改实施计划,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2.落实责任。各专项工作组要在交办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要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一下达督办通知书,并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将责任层层下达,细化分解落实,确保任务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3.整理台账。局领导小组要收集汇总专项工作组的相关工作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工作台帐。
4.及时反馈。局工作组要积极向局领导小组报送整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局领导小组收集汇总并定期上报区政府。情况反馈要求客观真实、简明扼要。
附表1:珠晖区住建局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珠晖区住建局
2017年4月25日
珠晖区住建局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序号 存在的环境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牵头领导 工作人员
1 周家坳广筑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扬尘污染 整治搬迁 2017年4月30日前 区住建局 环保珠晖分局
东阳渡街道 王小明
朱红根 钟亚 王宁
封筝 郑健
2 华兴建材公司地面冲洗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 关停搬迁 2017年4月30日前 区住建局 和平乡 吕红卫
胡英华 谭涛 周宇 李强 朱亚琴
3 江东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雨污分流不善,全年进水COD约为50mg/L,大暴雨期间甚至达到个位数,企业长期自行添加碳源保证生化系统正常运行;酃湖片区由于没有建成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耒水。 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控制江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出厂水质,尽快建成酃湖污水处理厂 2017年12月31日前 区住建局 区酃湖污水处理厂项目指挥部 吕红卫
胡英华 谭涛 周宇
李强 朱亚琴
4 部分乡镇垃圾填埋场选址不当,垃圾任意倾倒,露天焚烧垃圾,特别是茶山坳镇垃圾填埋场给周边环境带来严重影响,污染扰民。 加大对乡镇垃圾填埋场的治理,关闭茶山坳镇垃圾填埋厂,对场地进行生态修复;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对露天焚烧秸杆、落叶、垃圾等产生的烟尘污染实施查处,严禁露天焚烧。 2017年12月31日前 茶山坳镇 区环卫局
区住建局 吕红卫
胡英华 谭涛 周宇
李强 朱亚琴
5 建筑施工场地、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 加强对城区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的管控,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围挡作业。 2017年6月30日前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
各相关乡镇街道 王小明
朱红根 钟亚 王宁
封筝 郑健
6 4月19日省督察组暗访发现幸福香颂工地未围挡作业,裸露泥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道路泥土未冲洗;东外环线两侧施工工地均未围挡作业。 工地必须围挡作业 2017年4月30日前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
衡州路街道 王小明
朱红根 钟亚 王宁
封筝 郑健
7 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缺失,建城区截污工程建设不到位,有多股生活污水直排湘江,且堆存生活垃圾 更新标识标牌,完善建城区截污工程建设,掐断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湘江,进行河道保洁 2017年12月31日前 区水利局 区住建局
区环卫局
沿岸乡镇街道 吕红卫
胡英华 谭涛 周宇
李强 朱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