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解决我区安居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珠办发【2018】8号《关于印发〈珠晖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珠纪发【2018】6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如下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目的
通过集中核查,检查发现安居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强化住建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进一步建立和规范相关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有效推动安居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开发会议以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落实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改造效果不理想,以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和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等腐败现象。
三、核查方式
从2018年4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区住建局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集中核查。原则上,核查工作覆盖所有县市区,以及县市区的住建部门。集中核查的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危房改造户。每个乡镇随机核查不少于2个村,其中贫困乡要核查所有贫困村。通过调阅资金分配方案、查阅原始会议记录、个别访谈经办人员、深入贫困户核实、到项目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集中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移交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建立移交问题台账、追要办理结果,确保处理和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统筹安排,具体负责集中核查阶段的检查工作,制度阶段实施方案。抽调专门人员,组织骨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由副组长或区住建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带队,分成检查小组对各个乡镇的工作分头进行检查。
· 加强政策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十条措施及加强作风建设规定,要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综合运用有关部门的4类重点对象信息,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科学安排改造计划,加快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堵塞危房改造管理漏洞,减轻贫困户负担,切实提高改造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集中核查阶段的检查力度,对核查发现问题及自查阶段发现问题治理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执纪问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
(四)坚持统筹推进。开展集中核查工作,做到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合理摆布,协调推进。在彻查严惩贪腐分子、严肃问责失职失责党员干部的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改革创新、成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干部,给予表扬奖励,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