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
2、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5号)和《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办发﹝2019﹞4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考核、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的道路临时占用和临时挖掘的审批和发证;承担珠晖区背街小巷防涝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振兴中的村容村貌改造;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改厕、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参与国家级、省市级物业管理的考评工作;负责撤销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和有失公平的管理规约;负责编制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资金的安排、监管、使用;审核和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适时组织进行实物配租,并做好实物配租后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8个股室,下设1个二级机构,分别是住建局局办公室、信息综合股、村镇建设股、工程项目管理股、市政管理股、安全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财务股、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住建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住建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收入只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1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9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3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务支出。其中:1、危房改造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高温防暑经费1.4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变动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0日,区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8万元,项目支出11.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