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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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DR-2018-01005  

  珠政办发〔2018〕37号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珠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乡镇场,区直有关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珠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月3日       

  珠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发展新格局,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协调发展。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养殖业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

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精准施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土壤类型和耕作制度,以肥料化利用和土地承载力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安全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粪便就地就近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畜牧和果蔬茶生产为重点,集中政策、项目和技术等资源要素,积极探索整区推进模式。

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各街道、乡镇场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企业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底,建成覆盖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同时以东阳渡街道、茶山坳镇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

2019年底,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东阳渡街道、茶山坳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020年底,基本建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各街道、乡镇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二、职责划分

  (一)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环保珠晖分局: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会同区畜牧水产站编制我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管理和完善我区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保台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三) 区畜牧水产站:负责牵头编制我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对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  

  (四)区发改局:负责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将污染防治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等设施用电纳入农业用电计划。  

  (五)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统筹整合上级专项资金,对有机肥生产、贮运和推广使用、沼气沼液区域性、规模化输送管网建设实施补贴。  

  (六)国土珠晖分局、珠晖规划分局:负责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统筹安排,协助做好禁止、限制养殖区域划定工作;负责对禁止、限制养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及建设活动进行监管。  

  (七)区电力部门:负责做好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用电相关优惠政策。  

  (八) 养殖业主职责:承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义务,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重要任务  

(一)探索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准入退出长效机制

各街道、乡镇场要坚持布局调优、生态转好、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有关规定。区畜牧水产站、环保珠晖分局要建立联动机制,共享畜禽养殖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完善养殖场动态建档,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制度。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监管,严格制定和执行养殖有机污染物监管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落实畜禽规模养殖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养殖污染问题,要依法处置、限期整改,不搞简单关停退养,对整改不能达标的必须督促达标或强制退出,对拒不执行相关要求和行业标准的必须依法严格查处,探索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准入退出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各街道、乡镇场要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结合实际,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于2018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报送区畜牧水产站备案。

  (三)完善落实畜禽养殖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各街道、乡镇场安环站要综合考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协调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简化环境评价手续,应突出种养平衡,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便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环评效率,不断降低环评成本,推动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

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第一主体责任,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应的粪便收集、贮存及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及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要定期将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抓“禁养区”的退养和监管  

  在完成禁养区关停搬迁工作后,要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加强定期巡查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实行责任到人,尤其要加强对功能性退养场的严密监控,防止死灰复燃。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抓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一是抓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采用干清粪工艺,通过干清粪收集入干粪池,经堆沤发酵或加工成有机肥,粪渣、尿液、污水进入沼气池,生产的沼气作为农村能源,沼液、沼渣供种植业利用。二是建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与就近的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协议,实行委托处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病死畜禽。三是建有机肥厂。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其他市场主体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直接加工成高效商品有机肥。区政府要制定有机肥生产、使用的具体奖补政策。  

  (三)抓养殖废弃物处理技术推广  

  在做好“两分离、两配套”即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套建设干粪和污水收集池的基础上重点推广3种处理模式。一是种养结合模式,二是工厂化处理模式三是人工湿地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农村环境的重大举措来抓,要成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做到有专门机构与区直相关部门对接、做到专人专抓。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员,与相关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进度和要求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街道、乡镇场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和服务指导,推广生态养殖、清洁养殖等实用技术,大力推荐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使政策法规、科学技术进村入户,使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同时在有关养殖项目实施中,要将废弃物处理设施作为重要内容建设到位。要用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支持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市场化运行。要严格病死畜禽保险理赔流程,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作为养殖户能否获得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  

  (四)建立机制,强化监督  

  各街道、乡镇场要建立健全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措施,让自主建设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主动实行综合利用的养殖场先受益。加强执法力度,对养殖废弃物直排、病死畜禽乱弃的养殖场,由区畜牧水产站协同环保珠晖分局依法进行处罚,对出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由公安珠晖分局严厉查处。二是要建立科学有序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三是建立督查考核的监督机制。各街道、乡镇场要落实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街道、乡镇场和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