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城区电瓶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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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城区电瓶车之我见

 

电瓶车低碳、绿色、环保,是国家及至全球多国目前倡导的出行代步的较好的交通工具。然而,我市至今尚未出台关于电瓶车特别是城区电瓶车的使用管理办法,任其自由销售,违法改拼,导致城市秩序混乱,引起交通事故频发。我以为,对城区电瓶车实行管理是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了,特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严把入口关。由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对我市电瓶车销售门店开展一次全面清查,一是对不符合国家颁布的电瓶车参数要求的产品禁止销售;二是以后的销售对象要符合市委、市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要求”。

二、为电瓶车办理“户口”。之前,自行车由派出所登记,打钢印,发放牌照和行驶证,参照一些城市的做法,建议由交警大队或派出所对电瓶车登记发牌,凭身份证、住房证或单位介绍信落户。

三、电瓶车驾驶人要执驾照。电瓶车驾驶技术难度系数不大,汽车不是也有“傻瓜”车吗?这并不意味“交通意识强”,“交通法规牢”,要把颁发电瓶车驾驶证与增强交通法规意识、依法驾行知识和依法驾行技能结合好。

四、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我以为,电瓶车是交通代步工具,不是运输车辆。在城区人多、车多的繁华地域,绝不允许载人,一旦遇有,按非法营运从重打击。

五、研究出台在城区范围内电瓶车允许通行测试。

1、必顺符合国家电瓶车参数要求。打击拼装车、改装车和不符合参数要求电瓶车入市。

2、划定城区电瓶车通行范围,并且在道路规划方面给予安排。

3、依法执法。凡因电瓶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要依照责任划分依法处理,不应照顾他们是“弱势群众”予以袒护。

4、办理电瓶车“行驶证”,最好附加要求是常住户口或有相对稳定的单位介绍信。

5、建立反电瓶车营运举报制度。全市公布“电瓶车营运举报电话”,凡举报1例电瓶车违法营运,给予100元奖励。

6、新闻媒体跟进爆光。对违规销售、违规驾驶、违规搭乘、违规停放电瓶车的行为,至少在一定时段内上衡阳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闻,让当事者羞、让他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