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珠晖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政办函〔2017〕72号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珠晖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直有关各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珠晖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旷 善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 李 翔 工商珠晖分局局长
成 员: 彭荣芳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邬 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程端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婷婷 区档案局局长
刘 蓓 区发改局局长
谢志军 区教文体局局长
羊 斌 区经科信局局长
刘 勇 区民政局局长
彭忠阳 区司法局局长
朱迎春 区财政局局长
邹淑均 区住建局局长
奉满元 区农林局局长
王浩文 区水利局局长
王 敏 区商务局局长
赵冰峰 区卫计局局长
肖喜贤 区审计局局长
周宇红 区统计局局长
贺东甫 区安监局局长
彭丽梅 区人防办主任
王 华 区电政办主任
江忠华 区市场办主任
彭江锋 区金融办主任
李娉婷 区农开办主任
汤水华 区畜牧水产站站长
胡芳娟 区工商联副主席
谢椿岚 区法院专职委员、刑事庭庭长
彭建忠 公安珠晖分局副局长
刘明月 珠晖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小俊 珠晖区国税局局长
陈 驰 珠晖区地税局局长
黄书文 国土珠晖分局局长
周平扬 环保珠晖分局局长
杨洪斌 食药监珠晖分局局长
唐小喜 质监珠晖分局局长
王 衡 珠晖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珠晖分局,由工商珠晖分局局长李翔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商事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并报区政府办备案,区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