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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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政人〔2020〕2号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建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分支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建国同志为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免去其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 毅同志为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珠晖区城建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胡英华同志为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
贺志斌同志为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凌 韬同志为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人选(试用期一年);
谢 晨同志任区城建开发公司副经理,免去其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