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ZHDR-2018-00001  

  珠政发〔2018〕1号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机关各部门,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要  

  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衡阳市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衡编200968号)、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衡阳市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机构级别的通知》(衡编办2011231号)和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领导职数的批复》(衡编办2017163号)文件,珠晖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机构为正科级,归口珠晖区人民政府管理,主要负责原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以下简称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相关资产管理。  

  一、主要职责  

  ()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抚恤人员的管理、服务及养老金(生活费)等有关费用的落实和发放;  

  (二)负责原衡冶总厂破产清算移交的遗留问题处理;  

  (三)负责原衡冶总厂破产清算组划拨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负责原衡冶总厂家属区由中心代管的公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  

  ()负责为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文体活动;  

  (七)负责原衡冶总厂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材料、年度工作规划和总结等;负责会议的组织及车辆管理;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的人事、计生档案管理;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负责原衡冶总厂家属区由中心代管的公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原衡冶总厂破产清算组划拨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财务室  

  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搞好经费预算管理;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抚恤人员养老金(生活费)等有关费用拨付、发放;负责各类收入的入账;根据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做好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全面贯彻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配合中心党委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认真受理、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  

      ()综治维稳办  

       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协调各股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分流、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开展政策、法制宣传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活动。  

  ()离退休管理办  

  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核定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生活费、抚恤人员抚恤金;负责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的工伤、职业病就诊管理;负责抚恤对象的审核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的审核结算;负责离退休人员异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组织原衡冶总厂离退休人员开展公益、文体等各类活动。  

  (六)设备厂工作办  

      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的派出机构,负责原衡阳冶金设备厂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其中:书记、主任各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派出机构设备厂工作办主任1名(副科级)。  

  四、附则  

  本规定由珠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珠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