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2018-2022年)消除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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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政办发〔2018〕25号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珠晖区(2018-2022年)消除

 

  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教文体局:

 

  《珠晖区(2018-2022年)消除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珠晖区(2018-2022年)消除大班额工作

 

  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消除全省义务教育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8〕14号)文件要求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加快学校建设,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彻底化解大班额现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中小学在职教职工1160人,公办小学39所,其中城区小学21所,镇区小学6所,农村小学12所(包括4所教学点),总学生数18197人,教学班426个,班平为42.7人;公办中学4所,总学生数1746人,现有教学班39个,班平为44.8人。通过逐校排查,我区超过省定“超大班额”(66人)0个;超过省定“大班额”(56人)8个,现有的大班额现象为区实验小学7个班级、冶金小学1个班级,且均为五、六年级。

 

  二、任务目标

 

  2018-2022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过新增学位,重点新建学校1所,改扩建学校4所,同时做好“改薄”工作,力争2020年彻底消除城区大班额,到2022年之后全面实行按标准班额办学。我区现已新建区实验小学上托校区、苗圃小学,并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780个,可将实验小学的学生分流到上托校区就读,

 

  将冶金小学的学生分流到东风路小学。

 

  三、项目规划

 

  (一)新建扩容

 

  2018-2022年,我区迁建项目1个(即迁建东山小学),拟占地50亩,规划开设36个班,容纳1620名学生,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0160平方米。

 

  (二)维修改造

 

  2018-2022年,我区消除大班额学校项目4个,计划改扩建面积19485平方米,需投资4000万元。新增80个教学班,新增学位3600个。其中,茶山坳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厕所、宿舍屋面漏水,门窗破旧,计划维修改造面积1828平方米,需投资200万元;征地15亩,新建一栋综合楼2250平方米,需投资2000万元。东阳渡街道新龙小学教学楼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门窗破旧,需拆除新建一栋新教学楼1095平方米,需投资300万元。酃湖乡中心学校旧教学楼、厕所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门窗破旧,计划维修改造面积852平方米,需投资150万元;新建一栋综合楼3800平方米,需投资650万元。建湘小学需对教学楼等进行提质改造,需投资500万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成立珠晖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刘桢干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段志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魏春生,区政府副区长江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教文体局局长谢志军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张健,区教文体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刘辉,党委委员、副局长向文,主任科员程钢任副主任;区教文体局计审股股长、基教股股长、人事师训股股长、督导股股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计审股负责制定消除大班额工作专项规划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实施方案,协调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和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等工作;基教股负责本区大班额摸底排查,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及加强对大班额学校学籍管控等工作;人事师训股负责消除大班额教师调配工作;督导股负责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学校校长负责消除大班额招生、资料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管理,规范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城镇小学招生管理,推动“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建章立制,严格学籍管理,严禁招收择校生,堵住源头问题。一是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珠晖区中小学实行划片招生控制择校的规定》,严禁超班额招生,明确小学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二是坚持就近入学。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和相对就近原则,对原小学施教服务区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并对外公示。严格落实招生计划,规定各校必须保证本施教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含“三残”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100%相对就近入学,严禁跨片招生。因特殊情况择校,必须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三是杜绝低龄化招生。为化解招生压力,我区分两阶段进行招生。第一阶段(7月10日前),各校招收户籍在服务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未满6周岁,一律不办理新生注册。第二阶段(8月下旬),在招生计划范围内,解决因特殊情况需择校及符合相关政策的遗留问题。

 

  (三)加强培训,保障待遇

 

  严格按照《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培训,制定《珠晖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三年规划》,组织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市骨干教师培训等,有效提升教师素质。优先保障教师待遇,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并高于我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师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福利待遇做到与我区公务员一视同仁。同时,区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专项经费,对偏远薄弱学校教师发放特殊津贴,保障农村教师队伍稳定。

 

  (四)招聘教师,定期补员

 

  为均衡配置师资,适应教学班增长需要,我区将进一步健全教师补员机制,定期做好教师招考工作,优化教师年龄、专业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提高师资水平。

 

  (五)全面“改薄”,提升质量

 

  着眼长远,立足治本,坚持城乡和软硬件并重,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合理分流学生,营造良好的城乡教育生态环境。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