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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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政办发〔2018〕38号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珠晖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

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有关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珠晖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珠晖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化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幼儿入园压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实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相继制订并实施了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将扩资源、调结构、建机制、提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缓解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持续向好。2010年至2017年,我区幼儿园数量从61所增加到70所,在园儿童人数从6110人增加到9097人,专任教师从不足350人增加到500余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从64.3%提高到101%,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65%,现有2所市级示范园、6所市一级园、17所市二级园。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及二孩政策的落地,未来几年,我区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因此,制订并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我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程度、公平普及程  

  度、均衡优质程度、发展保障程度、群众满意程度持续提高。  

  (二)具体目标  

    1.保持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2020年,我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仍然达到100%以上。  

    2.全面提高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2020年,我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及在园儿童比例达到80%以上。  

    3.全面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2020年,各幼儿园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文件要求,配足配齐教职工,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100%持证上岗并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  

  4.全面提升学前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规范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和游戏操作材料配备的指导和管理,确保环保、健康、适用。市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幼儿园布局  

    1.城区:今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2.农村:1)建设茶山、和平2个公办乡镇中心园;(2)办好村级幼儿园(班);同时,根据幼儿生源增减情况,合理调整幼儿园(班)布局。  

  (二)公办幼儿园建设  

  2018年建设茶山坳镇中心幼儿园;2019年建设和平乡中心幼儿园,2020年建设一所城区中心幼儿园。  

  (三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  

  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区、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利用现有资源兴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  

  (四)幼教师资队伍建设  

  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区幼儿教师数量和素质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2018年预计补充公办幼儿教师5人;2019年预计补充公办幼儿教师5人;2020年预计补充公办幼儿教师8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以上。加大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区级学前教育教师培训。  

  1.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设立公办幼儿园专用编制,按照编制核定标准,通过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聘,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使其能够满足保育教育需要。  

  2.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调整到幼儿园的小学教师进行岗前培训,避免未经过培训的小学教师直接流入幼儿园。  

  3.加强教师在职培训。制定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根据幼儿教师的职业特点,对幼儿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完善幼儿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在职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幼儿园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的专业培训。  

  4.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由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在优秀教师等评选中,适当增加幼儿教师所占的比例。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教育部门要重视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要积极开展以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促进幼儿园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开展幼儿园教学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引导幼儿园树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过程,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的科学教育理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促进其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坚决预防与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  

  3.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教育部门要健全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幼儿园开展儿童身体发育、心理成长、智力增长的规律和保育教育模式的研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日常保教工  

  作中,积极尝试保教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不断  

  提高保教质量。  

  (六)加大办园投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在足额预算、拨付人员经费、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区政府每年从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中拨出相当比例的经费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基金。认真落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扶持政策,增加本级财政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充分调动村(社区)和社会各界举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  

    2.规范学前教育收费。遵照按质划级、按级收费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要求,根据不同类别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办园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由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确定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保育费和教育费的收费标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  

    (七)强化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障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文件精神,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学前“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  

  四、保障机制  

  三期行动计划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推进改革,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区教文体局要抓紧完善各项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区编办要根据国家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区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幼儿园建设发展。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区财政局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区住建局、国土珠晖分局、珠晖规划分局要落实旧城区改造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政策。区人社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要结合实际落实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公安珠晖分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区卫计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餐饮卫生、饮用水卫生、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防控,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等方面的卫生保健工作。珠晖消防大队要加大幼儿园消防工作的监管力度。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工商珠晖分局、食药监珠晖分局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区妇联、区残联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要充分发挥社区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二) 建立督查评估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督促检查、考核奖惩机制。要定期对学前教育规划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办园行为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情况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幼儿园评估工作,大力创建示范性幼儿园。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重点内容。开展学前教育评选活动,表扬学前教育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