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字体: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创富美装饰有限公司

因酃湖乡万达酃湖书院回家相聚餐饮店"6·4"一般触电事故一案,机关2024年3月1日对你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珠)应急罚〔2024〕19号)后,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和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有效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湘衡珠)应急执行催告〔202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联系人:刘成,联系电话:0734-8130309,联系地址: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冶金西路与冶金南路交汇处新风里东侧珠晖区应急管理局),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该期限届满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珠晖区应急管理局

2024521

(湘衡珠)应急执行催告〔2024〕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