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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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王勇(系衡阳市珠晖区回家湘聚餐饮店业主):
你因酃湖乡万达酃湖书院回家相聚餐饮店"6·4"一般触电事故一案,本机关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衡珠)应急告〔2024〕17号)。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和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有效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衡珠)应急告〔2024〕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珠晖区应急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衡珠)应急告〔2024〕17号)(地址: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冶金西路与冶金南路交汇处新风里东侧),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电话:0734-8130309,联系人:刘欣),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珠晖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湘衡珠)应急告〔2024〕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