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36条”等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场、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8月—11月
二、工作重点
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郑建新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健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领导对各街道、乡镇场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每月带队督导一次,重点督导各街道、乡镇场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部署情况、“一单四制”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改情况、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舆论宣传等情况。
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再动员再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即日起到年底每月开展一次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个岗位、不落一个环节。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出行密切相关的高层建筑、城镇燃气、民航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
三、具体措施
(一)领导干部带队督导各乡镇场、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
1、组织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广泛动员的情况。
2、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二是各类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的情况。
3、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坚持大检查与严执法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情况;三是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情况。
4、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区安委会办公室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乡镇、街道场及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舆论宣传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的情况;二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的情况;三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交流和情况通报,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情况。
(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安监局、珠晖国土分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局、区交警支队、区水利局、区住建局、珠晖消防大队、区教文体局、区质监局、区发改委、区粮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分头组织实施。
1、
区安监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重点开展由安监、煤监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假两超”,特别是对停产整顿企业,严格落实盯守制度的情况。非煤矿山组织开展井工矿山机械通风、防治水措施落实、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情况,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情况;尾矿库安全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烟花爆竹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关停退出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2、
珠晖国土分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在矿山领域开展非法采矿、非法探矿、以探代采、超深越界等行业领域情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
区经科信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冶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爆炸性危化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4、
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领域及水上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36条”的落实。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所管辖的桥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货运输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邮政快递行业的安全保障情况。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航道安全隐患整改、砂石运输船、载人船舶的安全运行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5、区交警支队: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36条”的落实。重点检查“三超两改”、无证驾驶、酒驾、毒驾,长途客车凌晨2-5时违规营运等行业领域安全情况。
6、区水利局:重点检查挖砂船安全隐患治理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7、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及油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检查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安全防范情况;排土场安全监管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检查城区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加强穿跨越油气管道的第三方工程施工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8、珠晖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9、区教文体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查幼儿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车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情况。
10、区质监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压力管道、锅炉、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情况。
11、区发改委: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煤矿领域及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2、区粮食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加油站及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打击农村非法加油站、加油点,督查商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行业领域安全情况。
13、区环保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放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全区放射性废物、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情况。
14、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户外广告牌、区园林工程安全等行业领域情况。
其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参照安排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深入排查
1.各乡镇街道场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2.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安委会要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整治,打非治违
1.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2.严格依法治安,依靠法治手段严打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调度,巩固提升
1.区级各部门要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的要求,每月5日前将阶段性情况报市安委办。
2.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
3.区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乡镇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强化任务措施落实。按照区安委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好下一阶段大检查工作,特别针对前一阶段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狠抓隐患问题整改。对自查自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罚到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事故频发、隐患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要加强跟踪监管,形成依法严格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考核,对落实不力甚至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事故,未依法依规查处追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一 区政府领导带队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附件二 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珠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一
区政府领导带队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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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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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各乡镇街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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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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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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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区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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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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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区发改委、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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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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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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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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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区交警支队
珠晖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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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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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科信、市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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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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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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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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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粮食局、区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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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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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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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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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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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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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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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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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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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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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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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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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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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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