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珠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导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珠安委〔2018〕9号
珠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珠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导
大整治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珠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导大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协调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珠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9月16日
珠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导大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杜家毫书记在衡东县“9.12”恶性伤人事件后就全省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批示要求,以及全市“9.15”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珠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导大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导大整治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实施,区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区安委办负责情况汇总。
二、督查对象
区政府领导分管的行业领域和联系的街道、乡镇场和区直部门。
三、督查频次
2018年9月16日-10月15日,中秋、国庆节前至少2次。
四、督查安排
(一)重点行业领域督查内容
1.区安监局: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山防治水措施落实、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情况,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情况;尾矿库安全、企业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进园入市”推进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情况。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打击非法经营等情况。
2.珠晖公安分局: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等领域的打非和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运输等工作。
3.区交警大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领域的“三超两改”、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疲劳驾驶,长途客车凌晨2-5时违规营运,危货运输等情况。
4.国土珠晖分局:重点检查煤矿和非煤矿山非法采矿、非法探矿、以探代采、超深越界等情况。
5.区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安全防范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等情况。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检查城区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加强穿跨越油气管道的第三方工程施工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等情况。
6.区交通局: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检查航道安全隐患整改、砂石运输船、载人船舶的安全运行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7.区运管所: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货运输各项制度落实等情况。
8.公路珠晖分局:重点检查路基、路面的技术状况;桥梁、隧道、立交互通技术状况;标识、标牌、标线是否按规范标准设置;公路沿线护栏、护网等设施是否规范、完好;桥梁“四合一”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所管辖的桥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区经科信局:重点检查爆炸性危化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和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有色金属6个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涉氨制泠(涉爆粉尘)治理、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等情况。
10.区水利局:重点检查挖砂船安全隐患治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情况。
11.区消防大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情况。
12.区教文体局:重点检查幼儿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等情况;检查剧院、网吧、文体娱乐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13.区商务局:检查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打击农村非法加油站、加油点及商贸企业加工、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等情况。
14.区农林局:重点检查农业机械领域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黑车非驾等情况。
其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参照组织协调领导带队检查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街道、乡镇场和区直部门督查重点
1.安全生产保障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执行;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是否足额保障;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是否编配齐备。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个方面重要论述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是否专题学习、研究贯彻措施;党政领导干部是否熟知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肃认真履行职责。
3.学习执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是否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区直部门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
4.传达贯彻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国、省、市安全生产年度、季度会议精神,召开年度、季度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国务院安委会对湖南省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专题学习《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安〔2018〕4号文件),并逐项对照检查、研究整改措施;是否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度安全生产现场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衡安委〔2018〕5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
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是否把活动的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企业;是否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特别是“十项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规范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公安(消防、交警)、国土、住建、交通、安监、等部门是否成立由单位领导牵头的督导组,每季度对主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督导至少1次。
7.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和实行情况。是否每季度报送地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是否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制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8.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是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执法措施;是否落实“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监管要求。
9.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区直部门是否以“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为主要内容,制定内部执法机构评议安全监管质量评议工作方案,是否拿出进入“全省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前三名的具体措施,并强力落实。
10.电气火灾、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等治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个方面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的职责,主动落实责任,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二)强化问题导向。区政府领导带队督查原则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检查,彻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彻查联系点、区直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安全生产工作不实问题。
(三)强化整改问责。对检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跟踪整改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落实“五个一批”监管要求;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安全生产工作不实问题,要按照杜家毫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不负责就负罪,不履责就追责”要求,该通报批评的一律通报,该事前问责的一律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事事落实。
(四)强化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带队督查牵头单位应积极主动向区领导汇报,保证检查及时有序开展。督查应做到“三有”:有方案、有记录、有整改。督查结束时,牵头单位应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四不两直”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呈报带队督查区领导核准,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于10月16日前反馈区安委办汇总。
附件:1.区政府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2.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附件1:
区政府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带队 领导 |
督查行业领域 |
督查区域 |
牵头单位 |
1 |
刘桢干 |
|
东阳渡街道 |
区安监局 |
2 |
魏春生 段平华 |
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分管行业领域 |
和平乡 金甲岭农场 |
区安监局 区发改局 |
3 |
罗毅 李惠英 |
水利水电设施施工、农业机械、农用运输车、水上、道路交通安全等分管行业领域 |
酃湖乡 |
区农林局 区水利局 区交通局 |
4 |
罗宏俊 |
冶金建材八大行业、工贸行业、粉尘涉爆、矿山采掘、供电安全等分管行业领域 |
茶山坳镇 东风街道 |
区经科信局 区人社局 |
5 |
江莉 |
校车、校园、文化娱乐场所等分管行业领域 |
粤汉街道 |
区教文体局 |
6 |
周爱民 |
建筑施工、两站运输、人防设施设备安全等分管行业领域 |
衡州路街道 |
区住建局 区城建投 国土分局 |
7 |
何玉竹 |
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等分管行业领域 |
冶金街道 |
珠晖公安分局 珠晖交警大队 珠晖消防大队 |
8 |
旷善
|
特种设备安全,城区中心市场消防,商贸旅游,医院、诊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分管行业领域 |
广东路街道 |
区市场办 区商务局 区卫计局 工商珠晖分局 |
谢阶纯 |
城区中心市场等分管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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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戴阶平 |
金融企业等分管行业领域 |
苗圃街道 |
区金融办 |
备注 |
牵头单位中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组织协调单位。 |
附件2:
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
督查人员 |
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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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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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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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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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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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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