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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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性质

珠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二、主要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的监察。重点监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对监察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相应的强制措施:

    ()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察:

    ()负责监察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

    ()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

    ()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承担全区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的执法监察工作;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执法情况分析工作;

    ()承担区政府和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情况

珠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设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珠晖区安监局

2017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