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珠晖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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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度珠晖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珠晖区安监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珠晖区安监局办公室,电话:0734-8130309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根据珠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制订了《珠晖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责任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本局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各部门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界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区档案局;按时向区信息化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要求,从名称、文号、产生时间、公开属性、免予公开理由等方面,对2014年度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上网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积极部署、规范运行网上申请处理系统,确保在任何时候能够有效处理公众申请。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14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78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0;依申请公开的公文类信息28条,全部为非《规定》所指的,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管理行为无关的内部信息,包括机关内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主要内容为我局机构设置、单位和科室职能、领导分工情况;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主要内容涉及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条,主要内容为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管理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立法信息、立法动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至2014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根据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