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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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 4 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催办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国有资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接待、会务、车辆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协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重大安全隐患警示信息;负责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管理具体工作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等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盐业、石油(炼化、成品油管理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负责授权范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相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依照规定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职业危害申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职业危害数据上报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行业职业危害事故,监督跟踪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销售(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相关行业的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及其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审查、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跟踪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

    依法综合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机械、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电子、纺织、商业、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相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情况,组织对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公安、消防、建设、水利、电力、邮政、电信、农业、林业、军工、旅游、服务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系调度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和检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收工作;监督跟踪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