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字体:

2020年 单位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

2、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中央和省、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承担受理、办理应由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6、承担组织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8、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承担全区信访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网上投诉处理

工作。

10、牵头或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1、承担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运转组织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区维稳中心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单位收入只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1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16.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1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减少0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上升)0 %。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   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0日,单位共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8.23万元,占98.94%(其中,车辆0万元,占0.00%,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09万元,占1.06%。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4.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29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6、一般性支出

2020年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办公费预算0.6万,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珠晖区信访局2020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格

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105)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