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晖区人民医院二级医院评审前置条件有关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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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启动我市二级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参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湘卫医发〔2023〕1号)文件规定,现对珠晖区人民医院提交的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前置条件自评情况进行审查,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询该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要求的情况。前置要求共30个条款(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734-3126929
联系人:周慧
珠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