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置“衡阳安康精神病医院”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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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设置衡阳安康精神病医院。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朱为
二、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为“二级专科医院”,名称为“衡阳安康精神病医院”,经营性质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拟设置的医院选址在珠晖区东阳渡周家坳物流园。
四、拟设置的医院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注册资金为500万元。
五、拟设置的医院核定床位数为200张。
六、拟设置的医院向社会开放。
七、拟设置的医院核定的诊疗科目为:精神科门诊、精神科病房(设男、女病区),精神康复科、中医科、中医内科、预防保健科、心理健康咨询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功能科共11个二级诊疗科目,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
凡对设置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 11月29日前我局反映。
受理意见部门:珠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人:黄霞
联系电话:0734-3331355
特此公示。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