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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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区将于2022年4月8日全面有序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领时间

   从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有序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开展。

   三、申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优待证。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本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唯一申领窗口,全权负责本辖区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县(区)级以上退役军人及其他相关部门只负责信息审核,不接受优待证办理申请

  四、申方式

   (一)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审核录入后,按程序逐级上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核验、制证、发放。

   (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申办的特殊申请人,本人及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所需材料

   (一)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2)户口簿;(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2)户口簿;(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三)委托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四)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五)湖南省户籍的对象申请湖南省发放优待证的,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在湖南省连续缴满2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填表。申请人先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预约备案、留下联系方式,领取建档立卡相关表格、办理须知等资料准备个人申办资料,填写建档立卡相关表格,表格填好后提交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2.汇总录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定期收集申请人填写好的相关表格,汇总上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后,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建档立卡系统。

3.核实办证。信息录入后,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申请人带好申办所需资料前往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建档立卡完毕后受理优待证申请,录入制证照片、选定合作银行等,无误后签字确认。

4.审核制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后进入审核、制证等环节。

七、不予受理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注意事项

   (一)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对电子证件照片的质量要求高,请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符合优待证制证要求的照片,以免影响优待证申领进度。

(二)退役军人如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件遗失的,可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前往办理。

(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我省优待证制发合作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根据我省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来自主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

(四)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我区主要采取分类分批方式有序申领,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优先办理申领对象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关注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按照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安排依次有序办理,避免人员扎堆集中。

   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珠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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