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留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各部门,市驻区各分支机构,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各部室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留存、杨 茗、陈 巍同志任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免去彭 逸、廖虹英同志的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刘战备同志任珠晖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段 斌同志任珠晖区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曹爱华、陈永红同志的珠晖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世柱、匡 岚同志任珠晖区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胡大明同志的珠晖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朱向亮同志任珠晖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万丽华同志的珠晖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冯春晖同志任珠晖区商务局副局长;
徐佳琪同志任珠晖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匡巧明同志的珠晖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智同志任珠晖区投资事务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宁成同志任珠晖区江东综合批发市场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德轩、李 莉同志任珠晖区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彭艳姣、李娉婷、彭江锋同志的珠晖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马 君同志任珠晖区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主任;
秦清秀同志任珠晖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恒同志任珠晖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文辉同志任珠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 明同志任珠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宁东瑞同志的珠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戴正伟同志任珠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山、罗树乐同志任珠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汤友生、许亚生同志的珠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