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制定出台《全省商务系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措施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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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7号)精神深入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开放强省建设,有力促进我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追赶式跨越发展省商务厅制定出台了《全省商务系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措施考评办法》,对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考核标准和名额以《湖南省开放型经济考核办法》《湖南省内贸流通工作考核办法》《省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省级签约项目履约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对内贸、外贸、招商引资、外经四大业务指标进行考核,并按照各项指标考核办法进行打分其中,对县市区不进行内贸、外经考核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激励名额的要求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两类(第一类地区为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第二类地区: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按总分排名,每类地区中各排名前2的市州(共4个)、各排名前5的县市区(共10个)推荐为表彰激励名单。任意一项指标出现负增长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表彰激励资格。被取消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二是明确推荐程序根据内贸、外贸、招商引资、外经考核办法对市州、县市区进行考核评分按相应权重计算总分并排名提出市州、县市区表彰激励建议名单。省商务厅对推荐名单进行研究讨论对其考核情况逐一逐项审核,并召开省商务厅党组会研究审议拟激励名单最后省商务厅将拟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       

三是明确激励措施按照湘政办发20207号文件规定参照往年奖励标准,对受表彰的市州和县市区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市州和县市区奖励并在国家和省级商务部门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