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相关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区社会消费情况,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6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3〕26号)文件精神,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备掌握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量、分布、类型及经营基本情况;及时将达到统计标准的限额以上企业(即年商品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纳入统计笼子,做到应统尽统;抓好限额以上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确保企业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企业报送数据逻辑分析,全面真实反映我区社会消费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重点对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及工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单位等进行调查摸底,把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经营单位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对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专业店、专卖店、住宿和餐饮店、商业街等从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大个体户进行摸底,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大个体户转为企业法人。
(二)引导转型。工商部门在办理招商引资项目及为总部在外地的大集团公司在我区开办的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时,把分支机构作为最低一级法人处理,积极引导其办理法人登记。
(三)政策扶持。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引导和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拉动消费增长。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中小企业参与城乡市场建设,在新建和改建的大型批发市场、商贸综合体、商业街区中,注重引导和培育限额以上经营单位。对大个体经营户转为企业法人、企业办理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费用,按规定给予减免。对接近限额以上标准经营单位,要采取定部门、定人员、定措施、定目标、定奖惩的办法,加强协调、跟踪和服务,帮助早日进入限额以上企业行列,不断发展壮大。
(四)以奖促进。坚持“激励带动、催生责任单位内在动力,规范管理、力促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对社零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实行任务考核并作出奖励,全力确保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取得跨越发展。
三、职责分工
(一)区商务局:加强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等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拉动社会消费增长;负责批零企业的催报工作;按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负责住宿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催报工作;负责其他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的考核,并组织开展各责任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工作。
(二)区统计局:加强统计业务指导,积极推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直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根据工商、税务、质检部门提供的情况,收集整理有关企业资料,按照《统计法》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经营单位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及时、准确向上级业主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获得理解、支持。
(三)区财政局:负责社零统计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的落实,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区教文体局:负责我区大中小学校食堂的摸底调查,将达到标准的经营单位纳入上限企业,并积极指导其办理企业法人。
(五)珠晖工商分局:严格控制企业法人转为工商个体户,积极引导大个体户转变为企业法人;及时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年内新增、成长型企业和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法人名单汇总,分季度于1月、4月、7月、10月的20日送商务、统计、质监部门,确保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名录的移送率达100%。
(六)珠晖区国税局、地税局:加大对全区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的清查力度,对企业的经营状态及纳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年批发纳税额60万元以上、零售纳税额15万元以上、住宿餐饮纳税额6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经营单位名单,分季度于1月、4月、7月、10月的22日送商务、统计部门。
(七)区质监分局:根据工商局提供的企业法人名单,对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法人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季度于1月、4月、7月、10月的22日向统计、商务部门提供限额以上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情况。
(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催报工作。
(九)街道、乡镇:负责对辖区内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摸底排查,按照要求及时收集企业相关资料报区统计局。同时,积极指导辖区内限上企业的联网直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将社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定分管领导,抽调专人负责,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文体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区统计局要加强对各单位人员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质量。
(三)深入调研,务求工作实效。为保障统计工作质量,各相关单位要迅速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时为区统计局提供限额以上企业相关数据信息和核算依据。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