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商务局开展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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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国安委明电〔2024〕1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发〔2024〕2号)及《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冬春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衡商办〔2024〕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在全区商务领域开展春节期间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近期,外省接连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地下室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一私立学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月12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平煤神马集团十二矿发生一起煤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日死亡。我省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一般事故也接连发生,给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敲响警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三级工作安排,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和重点行业领域消防风险导入式排查行动,全方面排查检查商贸行业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紧盯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晖区商务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华任组长,副局长魏东海、陈蓓任副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贸流通股,负责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区商务领域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非星级宾馆(50床位以上)。

四、检查重点

(一)大型商场超市及商业综合体安全整治。以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为重点,严格落实火灾防控、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安全整治。鉴于2022年11月7日,十部委正式发布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将“1674 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不再区分闪点,所有柴油的生产、经营、使用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开展相关行政许可。为此,重点检查加油站(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加油站(点)内、外周边建筑物和生产生活设施安全距离达标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严禁加油站(点)的生产及储存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三)非星级宾馆(50床以上)安全整治。以非星级宾馆(50床位以上)为重点,严格落实火灾防控、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宾馆工作人员、顾客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实施步骤

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至2024年2月29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8日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督查组织,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攻坚督导阶段(2024年1月28日至2月26日)商贸流通股组织全局分组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并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逐条整改,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局党组将对各行业内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严格督导抽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2月29日)

商贸流通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狠抓落实。班子各成员要组织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内容和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要采用企业自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检查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对企业下达整改交办文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对整改时限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配合相关部门对其严格依法进行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将其相关问题一并移交区安委办及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合力。

(三)严肃追究。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其责任人员,严格依法追究其责任,不得以罚代法,更不得以批评教育、下不为例代替处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单位未按限期落实整改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2024年2月26日前,完成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发限期整改要求,并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区安委办和市局企业管理科;要特别重视整改要求的落实,实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适时复查,并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整改复查情况汇总上报区安委办和市局企业管理科。


(一审:邓俊勇  二审:魏东海;  三审: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