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衡阳市旅游系统“平安迎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星级饭店、旅行社、重点景区:
现将《衡阳市旅游系统“平安迎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珠晖区旅游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衡阳市旅游系统“平安迎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4年元旦、春节“两节”即将到来,为切实保障衡阳人民和来衡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现结合全市旅游工作实际,就开展旅游系统 “平安迎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根据《衡阳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平安迎春”行动方案》(衡政办函[2013]217号)和《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深化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衡食安委[2013]5号)的具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开展全市旅游系统“平安迎春”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力争杜绝事故,确保全市人民和来衡游客度过一个安定有序、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4年3月底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春节期间,重点开展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执勤备班,让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节日。
第二阶段:春节后至3月底,重点抓好节后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提振精神,实现旅游安全生产良好开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衡阳市旅游局“平安迎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彭幼平
副组长:晋敦琦 沈骏明 赵 芳 高文英 王 玲
成 员:旷立志 曹 丹 宋才珍 胡庚灿
四、工作重点
此次安全专项行动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旅游各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星级饭店要重点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旅行社要重点加强旅游车辆、团队入住酒店、餐厅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对导游员、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景区要重点加强森林防火、游览设施、食宿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节前,各旅游企业至少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2 次以上,要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上报市旅游局。各项安全隐患务必在节前整改到位,否则将予以停业整顿,重大隐患将上报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
二是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执勤值班,与旅游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安全信息,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平安迎春”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和决定的,是当前的重点工作。旅游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制度要求,加强对所分管、所辖区域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落实、严防死守,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安全保障到位。
2、严格督查,保障到位。市旅游局将成立3个督查组,深入星级饭店、旅行社、重点景区开展督查,并会同安监、食安、消防、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旅游企业,将严厉查处,停业整顿,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如出现重大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联系,及时上报。各旅游企业要在2014年1月25日前上报“平安迎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节前相关准备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和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邮箱:smlyj2004@163.com),并与旅游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重要情况。
联系人: 胡庚灿 13807470885 0734-8861060(星级饭店)
唐一秋 13786488199 0734-8853373(旅行社)
唐石山 18932104582 0734-8861050(重点景区)
珠晖区旅游局:谢娜 1380734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