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商务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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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珠晖区委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晖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珠发〔2015〕3号)和《中共珠晖区委珠晖区人民政府关于珠晖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珠发〔2015〕4号),设立珠晖区商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指导全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和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贸易相关政策。拟订促进全区出口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全区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协调反倾销、反补贴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贸易业务。

  (五)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

  (六)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珠晖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七)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区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

  (九)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市旅游局规定和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等的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与复核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全区商务、旅游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商场、超市、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二)负责对区内成品油及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区民营经济的党组织建设。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