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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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晖区商务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区商务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指导全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和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贸易相关政策。拟订促进全区出口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全区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协调反倾销、反补贴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贸易业务。

(五)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

(六)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珠晖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七)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八)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商场、超市、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九)负责对区内成品油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指导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和区江东综合批发市场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2021年区商务局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区商务局本级和区江东综合批发市场服务中心 。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区商务局收入只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82.4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2.49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69.79  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  169.79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82.4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3.6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6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2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6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69.7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4.27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155.52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82.49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1.97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40.52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务支出。其中: 1、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支出;2、项目5.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及电费;3、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江东市场维护等方面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6  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0.6  万元,上升 10 %。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0 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0日,单位共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3.46万元,占45.06%(其中,车辆0万元,占0.00%,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2万元,占54.94%。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482.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1.97   万元,项目支出 340.52  万元。 

6、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预算办公费2万元,用于日常办公支出;2021年预算印刷费4万元,用于资料印刷支出;2021年预算手续费1万元,用于手续费支出;2021年预算会议费2万元,用于会议支出;2021年预算培训费1万元,用于培训支出;2021年预算委托业务费8万元,用于委托业务支出;2021年预算租赁费5.5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6万元,用于招商接待等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