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拖拉机非法载客上路运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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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取6. 26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会议要求,消除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拖拉机违法载客上路运营现象,确保全市拖拉机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超速超载、逾期未检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拖拉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幅提升,拖拉机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二、整治时间

  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拖拉机违法载人;

  (二)拖拉机无牌无证、准驾不符上路行驶;

  (三)拖拉机擅自改装改型;

  (四)拖拉机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上路行驶;

  (五)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

  (六)拖拉机逾期未年检和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严重违法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拖拉机安全的宣传治理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借助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使用一台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给每个拖拉机驾驶人发放一本宣传拖拉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手册,每个乡镇要有3-5条永久性宣传标语,每个行政村和合作社要有一个宣传专栏,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拖拉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政策和安全常识。重点宣传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以及拖拉机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和执法环境,进一步提高拖拉机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做好调查摸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各行政村安排一名村委会干部担任农机安全员,组织乡镇(街道)干部、农机员和村级农机安全员逐村逐户逐台搞好拖拉机及驾驶人员信息摸底登记工作,并将摸底信息台账报送珠晖交警大队、区水利局。

  (三)加强农机管理。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拖拉机发牌发证、年度检验、驾驶人员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田间庭院作业的拖拉机规范管理执法工作,配合交警对违法上路的拖拉机进行查纠处罚,及时向区安监局、珠晖交警大队提供拖拉机安全生产相关台账信息资料。

  (四)开展联合执法。珠晖交警大队负责加强拖拉机路面巡查和监管,对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报废车上路、擅自改型、过期未检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拖拉机进行依法处罚和查扣。珠晖交警大队要抽调精干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路段与农机监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个月不少于三次。

  (五)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执行落实不力,执法处罚不严,失职渎职导致拖拉机载客上路运营等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六)创新工作方法。工商珠晖分局、质监珠晖分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决取缔非法变型拖拉机生产企业,对继续非法生产的企业和产品予以查封。珠晖交警大队要把拖拉机非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与其它专项行动和日常道路监管工作相结合。区水利局要实行先培训考试发证再核准购机人户挂牌的工作机制,要通过集中年检和上门年检相结合提升拖拉机年度检审率,搞好拖拉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拉机违法载客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罗毅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务中心主任汤水华、区水利局局长危杰林、区安监局副局长宁东瑞、珠晖交警大队副支队长聂建平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各乡镇、衡州路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31号)和市政府《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明确本区域内乡镇(街道)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区域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评比。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珠晖交警大队要抽调精干力量,区水利局积极配合,对违法上路拖拉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切实遏制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拖拉机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沟通信息。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工作进度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要按要求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