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晖区水利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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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珠晖区水利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珠晖区水利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珠晖区水利局 

2017年4月25日


 

珠晖区水利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对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珠晖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对湖南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中央省委和市委督查巡查,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整改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市督查巡查、考核验收以及第三方评估的情况,结合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汇总,要重点围绕以下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脱贫质量不高、脱贫标准执行不严。主要表现在:擅自扩大收入统计范围,如有的将建房补贴计入家庭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扶贫对象就认定脱贫,如有的患重病没有得到大病救助、有的住房不安全就认定脱贫了;验收人员不上门、贫困农户没签字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

    (二)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退出不精准。主要表现在:“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和有商品房、有小汽车的户〕清理不彻底;新增扶贫对象认定程序不到位,存在优亲厚友及人际关系差的农户在村民主评议得票少等,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存在漏统;扶贫系统中预脱贫、脱贫的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管理调整不到位。

(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少,与脱贫任务不相适应;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情况时有发生。涉农资金整合进展缓慢、比例不高;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扶贫资金村级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告公示流于形式。

(四)帮扶工作不实、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驻村干部不驻村,工作队“走读”,队员村民不认识,工作队长、联点干部找不到要去帮扶的贫困户家;联村帮扶不进村,没有落实帮扶责任;干部结对帮扶挂虚名,帮扶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方式简单,以走访慰问、发钱发物代替帮扶,脱贫措施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一户一策”落实不力;帮扶管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未建立帮扶台账,“一户一档”,上墙公示,挂图作战流于形式。

(五)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六)工作落实不力,扶贫政策推进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定不够精准,工作督促不够到位,政策执行不够落地,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电商扶贫和产业扶贫不理想,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健康扶贫配套措施不够健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缺乏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跟不上,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不平衡,有的没有完成预期目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待加强;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薄弱。

(七)思想重视不够,扶贫力量配备不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没有把脱贫攻坚当作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而是将其等同于常规性工作,想起来的时候抓一抓、忙的时候放一放;有的部门认为抓脱贫攻坚是扶贫办的事,没有主动落实部门扶贫责任,对扶贫办安排的工作不予积极配合;有的认为脱贫难度大,信心不足,动力不够。

(八)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高。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里听取贫困对象的诉求少、交心少,对各级的扶贫政策摸的不清楚,工作作风不扎实,因户施策落实不到位,贫困户获得感不强。

(九)台账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主要表现在:台账资料不完整,“五个一批”到村到户工作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台账登记不精准、管理不规范,帮扶责任人登记不准确、台账登记帮扶责任人与实际帮扶责任人有出入、扶贫开发系统内数据录入不准确、区、乡涉农街道、村三级台账数据不一致;基础工作不扎实,系统数据填报不全。

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不能“就人论人”“就地论地”“就事论事”,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看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否存在急躁冒进情绪;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退出标准,切实解决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退出标准,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八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所有贫困对象,要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脱贫不脱政策,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二)做好动态调整,切实解决对象识别不准的问题。对茶山社区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进一步开展精准识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清理准确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动态管理。在清理过程中,我办将统一领导,组织各股室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三)增加财政扶贫投入,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要根据脱贫任务,增加扶贫投入。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严禁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改革报账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好项目库,支持带动贫困户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扶贫。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通过招商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落实帮扶责任,切实解决帮扶不实的问题。加强驻村工作管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GPS定位管理,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解决“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最多不超过5户。必须要明确一名单位班子成员专抓,且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帮扶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贫困户要签字确认。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

(五)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编印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做到贫困户每户一册;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编印扶贫政策落实好的典型案例,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提高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坚决避免大包大揽。

(六)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坚持“区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村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对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和有硬性计划任务的工作,如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要明确职责,制定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强化督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严格追责问责,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月汇总、季调度、半年讲评。

(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扶贫队伍建设不强的问题。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 党委主要领导切实把脱贫攻坚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按要求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选派精干人员,打造扶贫“精锐部队”,确保扶贫工作有人抓、抓得好。

(八)转变干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穷村、结穷亲、帮穷富”活动,扶贫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经常到帮扶对象家走一走、看一看、坐一坐、聊一聊,摸清贫困现状,找准致贫原因,实施“一户一策”,挂图作战,用心、用力、用情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切实增加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获得感。

(九)补重点工作短板,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突出抓好产业扶贫这个“关键”,让每户贫困户有1个以上的产业增收项目,同时带动村级集体收入增至4万元以上;突出抓好安居扶贫这个“难点”,让贫困户居有其所;突出公共服务这个“焦点”,协调推进教育、健康、劳务协作扶贫,让贫困对象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就业有望;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基础”,抓好水、电、路、汛、环境整治、村集体经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十)完善资料台账,夯实基础工作。完善资料台账,区、乡、村三级的文字档案、照片档案都要按国家档案保存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和保存。其中,村级资料一式三份,一份留村,一份留乡镇(街道),一份留区扶贫办;乡镇资料一式二份,一份留乡镇(街道),一份留区扶贫办;区扶贫办保留全部原件。村、乡、扶贫办要配备专门的档案柜、电脑。做实基础工作,加强对驻村、联点干部和基层扶贫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确保纸质台账和扶贫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4月22日—25日)。迅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在4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改(4月25日—6月15目)。集中力量对联点的茶山社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0日前上报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有关整改动态、情况及时报送。

(三)全程督查巡查(4月23日—6月23日)。4月底开始,将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并结合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检查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通报。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改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明确专门的领导负责,推进本部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一盘棋"。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显著整改成效迎接中央、省市区巡查督查

(三)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巩固贫困地区脱贫的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导,突出正面宣传,加大主流声音。坚持主动发声、适时发声,以适当方式公布工作进展,统一对外宣传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导社会各界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珠晖区水利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