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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水利党〔2025〕2号
关于免去刘清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事务中心,下属水管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免去刘清泉同志的河长制工作股股长职务;
免去陈昕同志的水利建设综合股股长职务;
免去黄维彪同志的水保水资源股股长职务;
免去张清同志的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业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刘姝同志的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综合股股长职务。
中共珠晖区水利局党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