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耒水河线、主要道路两侧非法砂场拆除工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砂场管理工作,做好此次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加快推进中央环境、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凡坐落在珠晖区定点砂场之外的非法砂场都必须无条件拆除。
一、整改目标
沿湘江、耒水河岸线、主要道路两侧堆砂、存砂以及制砂、洗砂等,都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如不自行拆除,珠晖区人民政府将从2017年5月10起,组织力量强制拆除。
二、任务分工
非法砂场的拆除工作一律按“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进行,由属地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非法砂场坐落单位在今明两天务必要将辖区范围内除定点卸砂场外的所有非法砂场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台账,在5月10日前全部进行拆除,对于服从政府安排的砂场业主,可以先行由该业主按要求的时间范围内自行拆除,对于不能按期拆除的砂场,直接报至区委、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区水利局按领导分片进行督导,严格执行工作进度,具体分工由区水利局局长危杰林负总责,全面督导调度工作进度,区水利局副职各分管片区安排如下:
茶 山 坳镇: 宋爱林负责
东阳渡街道: 胡军、刘智负责
和 平 乡: 黎明负责
酃 湖 乡: 文伟民负责
衡州路街道: 周正平负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听从指挥,全力以赴完成拆除任务。
2、规范执法,加强警戒。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公、检、法要加强安全保卫,及时依法处理突发事件,切实保障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卫生部门要高度警惕,对意外伤害进行及时救护。
3、进出有序,安全撤离。所有拆迁人员要严格对照责任分工,各就各位,全力做好拆迁工作,离场时做到安全有序。
四、严格追责
对于此次任务执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工作懈怠行为的领导干部,不管何人,何职位,一律先免职,后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