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晖区经济发展局原局长彭忠阳的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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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央和省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受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组织部的委托,本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3月18日起,对彭忠阳同志任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或区纪委、区监察、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求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除反映问题线索较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珠晖区审计局
联系电话:8332297
2014 年3月18日
 
(本公示自2014年3月18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止,保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