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业务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市民朋友的生命健康,从即日起,暂停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当事人可通过0734-8164250(法律援助中心)、13575100828(谭立红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胡素珍律师15586187411、马辉军律师13786408503、王福生法工18773487118、袁剑伟法工15886471195进行电话咨询。
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珠晖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