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珩宇等2名工作人员工作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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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司法所、两个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局廖珩宇等2名工作人员工作调整,具体如下:

廖珩宇同志任和平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肖  丽同志任粤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中共珠晖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