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局行政工作汇报
一、去年工作情况
去年,我们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三新”珠晖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社会管理扎实有效。一是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了一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矛盾,全年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1起,成功391起,涉及金额981万元。投入2万余元完成了驻苗圃派出所调解室的建设,办公设备及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已调处案件35起。年底出台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对照方案全部兑现到位,全年发放“以奖代补”经费56400元。二是抓好了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进一步规范化,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4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62人,假释14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全年开展社会调查评估64起。三是抓好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三帮一促”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帮扶工作,有效解决了刑释解教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生活安置问题。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全区287名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实现帮教,其中,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24人,与相关部门协调,为58人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
(二)法律服务成效明显。一是抓好了法律援助工作。去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从抓基础转向了抓质量、抓服务。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标准。经争取,部分案件纳入了国家彩票公益金补助范围。全区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7件,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238件,行政案件5件,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189件为民办实事考核任务。二是抓好了律师工作。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并协调所辖各律师事务所及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珠晖区法律顾问团,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扎实开展了“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和“牵手重点工程、牵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城市建设以及工业园区、微小企业提供深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去年,全区两个2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07件,其中民事案件116件、刑事案件22件、行政案件31 件,非诉讼案件38件,代写法律文书71次,涉及金额2300余万元,提供法律咨询326人次。三是抓好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资源整合,支持部分服务好、管理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做大做强,对个别服务态度差,投诉多,管理混乱的基层法律服务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不予注册。整合后,全区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5人,办理各类案件260余件。
(三)法治宣传亮点纷呈。开展法制讲座、法治电影“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 和“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在东阳渡镇人民村举办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在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和友爱里社区建成两个法制宣传长廊,共设法制宣传板报36块。结合民调工作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为居民送上法律知识小册子,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完成了和平乡和平村的法治示范村建设,并被成功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年共印发普法宣传资料8000余份,发放公开信6000多份,张贴标语横幅70多条,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
(四)民调工作有新突破。为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和市局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珠晖司法行政队伍形象,从4月初开始,我局扎实开展了“三联三包”大走访活动。活动期间,我局12名干警每人联点一个社区,进村入户查民情、询意见、解难题,共计走访居民257户,收集各类意见建议73条,排查调处各类纠纷6件,发放慰问金3600元,解决实际问题13个。全年民调位居全省第71名,比上年前进26名,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五)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专题讨论6场,集中观看了教育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参观了学习教育基地“湘南学联”,举办征求意见座谈会4场,走访群众257户,征求意见建议73条。区委督导组11次到我局现场指导工作,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请求解决的问题
(一)收编的问题。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核定37人,其中在编在岗13人,被挤占编3人,缺额21人。11个司法所核编26人,现有工作人员中仅有3人为司法行政编。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在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一人多岗,一岗多事,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122个县市区只有12个没有完成收编工作,我区是其中之一。2014年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座谈会明确要求,我区务必在2015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收编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参照其他兄弟县市区做法,我局草拟了收编方案,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
(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被省委、省政府纳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主体为区政府。矫正中心规划面积为200-300㎡,内设报到登录室、入矫(解矫)宣告室、监控管理室、教育(谈心)室、心理矫治室、集中学习(技能培训)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科室。衡阳市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衡南县、祁东县已列入今年建设计划,我区由于办公用房选址原因,被推迟到明年。目前,雁峰区、石鼓区已分别调配原区科技局、区法院办公用房用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并分别安排10万元和30万元作为社区矫正中心前期工作经费或前期建设费用,资金已拨付到位。建议区政府统筹安排,调配现有办公用房或划拨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用地用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并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和前期建设费用,确保社区矫正中心按时、按质完成,顺利通过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管理考核。
(三)经费问题。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精神,司法行政公用经费每年人均不低于2.2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财政应安排相应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但目前区财政给我局的工作经费标准为人平每年5000元,11个司法所工作经费总共才2.2万元,距人平2.2万元的标准相距甚远。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没有安排相应的经费,而去年我局仅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达56400元。
(四)人员问题。一是局机关人员不足。目前区司法局机关虽有在编人员8人,但具体在岗在位的仅两个半人,很多工作无法完成。二是区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不足。去年,法律援助中心1人调入区纪委,一人被借调到市信访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新添工作人员,案件登录都无法落实。三是社区矫正中心人员不足。现区司法局机关仅有一名社区矫正兼职人员。去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区司法局下设珠晖区社区矫正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核定3名全额事业编制,但一直没有安排人员,建议区政府在今年公开招考计划中将此3名全额事业编制列入招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