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
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队伍中集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为先导,以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以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为目标,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营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做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二、练兵目标
以“学业务、懂政策、强素质”为主线,通过实施全员自学,强化对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着力解决好队伍学习主动性不强、工作研究不透、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水平,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成为行家里手。
三、练兵对象
这次岗位练兵活动对象为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岗位练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局机关成立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彭忠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金泉同志、蒋正喜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部署和组织。
岗位练兵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
3月中旬下发《珠晖区司法局岗位练兵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大家提高对岗位练兵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比学赶超活动的良好氛围。各股室、司法所要结合实际,搞好发动工作。
(二)学习阶段。
练兵对象要按照规定的练兵学习内容,采取自学、交流讨论等形式,熟练掌握必学、必会的业务知识。
(三)考评阶段。
1、社区矫正。四个月一次,练兵内容为现场点训,由领导小组下到各所现场考察,根据队列、训话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实施方案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
2、人民调解。分为实际案例和卷宗规范两次考试,由局基层股进行出题。实际案例考试根据往年典型调解案例进行出题,参考人员撰写调解方案,根据方案设计涉及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意义进行评分;卷宗规范考试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考卷答完后密封由局机关组织专业人士统一阅卷评分。
3、法律知识。11月举行,考试内容为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工商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专业人士负责出题,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考卷答完后密封由局机关组织专业人士统一阅卷评分。
4、表彰通报。为切实调动起各股室、司法所参与岗位练兵的积极性,岗位练兵的成绩将予以通报并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练兵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取消评先奖优资格;对练兵活动中取得前三名成绩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五、基本要求
一是要正确处理岗位练兵与工作的关系。此次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时间长、学习内容多,要求较高,今年的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统筹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提高”。
二要注重实效,学以致用。要将业务应用作为岗位练兵的重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熟练掌握学习材料中有关业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基本要求。在做好基本业务工作的同时,增强工作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发展力。
三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岗位练兵的关键。努力培养干部职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研究、解决问题的良好风气。通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难点问题,推动岗位练兵活动深入开展。
珠晖区司法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