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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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以下简称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发挥兼职仲裁员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积极作用,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扩大仲裁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会决定从2025年7月24日起聘任肖锴等5名同志为珠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三年。
特此公示。
兼职仲裁员基本情况:
肖 卫 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锴 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萍 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符 敏 湖南悦凌(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迭绵 湖南云天(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珠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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