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医保中心基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4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近两年医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财政补助申请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拨付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3〕3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每年3月5日前,我中心向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三部门报送截至当年2月底的参保(合)人数,市州三部门将数据汇总后于每年3月向上级报送,作为当年中央、省财政预拨资金的依据。每年8月上报《珠晖区关于申请20XX年中央省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包括文字部分和附表)和县级资金到位凭证。
二、 各级财政补助到位情况
2012年居民医保及新农合财政补助到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区级补助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居民医保
1308
1213
6月
528.87
528.87
12月
419.87
419.87
8月
122
122
6月
95
12月
农合
1070
1070
9月
340.46
340.46
9月
390.51
390.51
7月
145
145
6月
2012年我区居民参保人数为99126人,各级补助均已到位。新农合参合人数为81050人,各级补助均到位。
2013年居民医保及新农合财政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区级补助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应到
实到
到位时间
居民医保
1563.7
500
6月
578.63
578.66
12月
527.65
527.65
11月
136.67
137
6月
985
7月
78.84
12月
农合
1402.61
926.92
2月
412.41
412.41
10月
522.27
522.27
9月
180.23
181
6月
2013年我区居民参保人数为100238人,各级补助均已到位。新农合参合人数为89911人,各级补助除上交省级结算中心的部分均已到位,中央补助上交省级结算基金475.87万,根据湘财社[2012]3号文件精神,上交省级财政专户的结算基金依照“当年全额归集,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进行核算。
三. 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
我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专户按照制度行进专户专用,每月我中心根据业务系统结算情况向财政部门提出的用款申请,用款申请经财政局领导审核同意之后,由财政局向我中心基金支出户核拨资金。基金支付按要求实行双岗双审制度,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每月基金收入户都及时归集清零,支出户的利息也均于年末转入专户。
2012年以及2013年居民医保与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居民医保
门诊
住院
意外
合计
2012年
554.64
2,144.00
——
2698.64
2013年
602.2
2,588.82
95.76
3286.78
新农合
门诊
住院
意外
2012年
66.20
2,092.30
——
2158.5
2013年
78.00
2,512.60
174.00
2764.6
通过对我中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的自查,并未发现我中心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上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