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市县市区人防工作年终考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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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全市县市区人防工作年终考评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县市区人防办整理全年台账,形成自评报告(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送市人防办组织人事科;2019年1月15日前上报加分申请)。采用自荐方式填写先进单位申请表(时间:2019年1月15日之前)

  二、数据采集:机关各科委整理县市区全年相关指标台账,评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2019年1月10日将资料报送组织人事科)

  三、集中考核:拟定于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召开县市区人防办绩效目标集中考核会,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对全市县市区人防办工作进行评估和打分。

  四、审核汇总:组织人事科在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审核汇总县市区全年指标台账和评分(时间:2019年1月)

  五、评分定级:一是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估分值和等级。二是办党组审定,评先评优,并适时表彰。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