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为认真做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切实贯彻《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转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全面建成小康为目标,切实解决“四风”问题,把制度建设贯彻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以制度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区委九条规定,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在此基础上,以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为目的,对现有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对需要建立的新的制度进行制定。
(二)注重实用性。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要求,在制度设计中,加强调研论证,突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做到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相结合,摒弃内容繁杂、空洞无物,抽象虚化等内容,确保建立的制度简单易行,充实具体,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三)注重协调性。做好与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有关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的有关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到上下统一,防止和避免制度重复。对同一领域、同一方面需要制定出台的制度做到协调统一,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联合制定的不单独发文。做到能不发文尽量不发文,注重发文质量,不多头发文、不重复发文。
(四)注重前瞻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注重制度的顶层设计,着眼长远,抓好制度的长效机制建设,避免短期性、即时性、应付性的制度出台。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现有的局本级制定下发的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逐一甄别,分门别类。能用则用、能修则修、能废则废。(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区民政局明确了 项制度建设计划。各项制度计划在今年9月前制定出台,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实施一项。(责任股室:各相关股室)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按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要求,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养奸,包庇纵容。(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由党组书记、局长郭然同志负责牵头抓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工作,做好相关制度起草工作。
(二)拓宽渠道,广泛参与。采取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集中民智,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可采取听证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确保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制度,狠抓落实。区民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掌握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及时完成制度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