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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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构建“三新”珠晖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局各项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抓好全区民政系统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督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积极开展落实,联系实际、层层发动,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珠晖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组  长:郭  然

 

  副组长:陈清涛、李满凤、张晓春、彭桂花、谢明志、符念成、胡建华

 

  成  员:何庆双  婚姻登记处主任

 

  周丽华  军休办主任

 

  谢丽娟  救灾救济股股长、慈善办主任

 

  汪利民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

 

  王  畅  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廖  巍  优抚安置股股长

 

  伍智文  基政股股长、地名办主任

 

  刘南莉  区老龄办副主任

 

  刘  遂  区社会救助局副局长

 

  吕孟雄  区社会福利院院长

 

  钱  锋  区殡改办科员

 

  罗  蕾  人事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完成区创建办交办的有关工作,上报实施方案及总结材料;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做好系列活动的策划、实施、总结和宣传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督查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陈清涛任办公室主任,胡建华任副主任,龙冬香、左佳代任成员。

 

  四、工作任务

 

  根据全区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工作内容: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和“帮助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行动,及时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帮助流浪失学未成年人返校园。加强专项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试点,建立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重度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医疗康复补贴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多渠道妥善安置孤残儿童、弃婴;组织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指导社区开展儿童托管、教育、服务工作。

 

  (二)大力推动社区建设工作(责任股室:基政股)。

 

  工作内容:完善村规民约,依法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落实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四会四议”工作法;完善社区民主管理体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问卷调查和入户宣传,督促社区开展环境整治,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三)着力推进慈善募捐和志愿服务活动(责任股室:办公室、慈善办、基政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股、老龄办、工会)。

 

  工作内容: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全面普及慈善文化,广泛传播慈善理念,逐步增强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募捐项目,做好善款使用和管理;联合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开展助医、助困、助学、助老等项目;出台《珠晖区慈善义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发展壮大专兼职结合的慈善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多方位的慈善志愿服务;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单位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按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责任股室:社会救助局)。

 

  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工作人员培训。逐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救助对象不准的问题。完善和更新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做到100%入户调查,同时通过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区社会救助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确保全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年,实现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稳步增长。落实医疗救助对象“五位一体”政策。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五)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责任股室:救灾救济股)。

 

  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给予妥善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橱窗、横幅、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方位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氛围;修订完善全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要求乡镇、社区(村)制定预案,做到横行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预案全覆盖;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依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辟避难场所。

 

  (六)完成人文环境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工作(责任股室:老龄办、地名普查办)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进一步规范主干道路名称。

 

  (七)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责任股室:优抚安置股)。

 

  工作内容: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完成全国“双拥模范城”考核验收细则的各项工作指标,努力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工作目标。优抚安置股要扎实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准备工作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加强双拥宣传教育,依托国防教育媒体平台,加大双拥宣传力度,梳理和宣传一批双拥典型;积极配合、参与全市为抗战老兵送医送药、“双拥在基层”、“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等系列活动,为珠晖籍官兵办实事、解难事;落实军地联席会议、军政座谈会、党委议军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合署办公等制度,协调地方领导干部开展“军事日”活动,及时围绕部队重大任务和重要活动,做好支前保障和各项慰问服务工作和春节、“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

 

  (八)广泛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责任股室:全体机关股室)。

 

  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股室、文明岗位”等评选活动和“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推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文教活动,设立文化活动室,成立篮球、羽毛球、书法、瑜伽等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凝心聚力,打造活力民政;要进一步深化民政文化建设,以文明创建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展示民政形象”重要抓手,设立荣誉室,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热情,增强职工为民政事业增添光彩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使荣誉室成为干部职工的“精神家园”。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知识、文明行为入脑入心。

 

  (九)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责任股室:全体机关股室)。

 

  工作内容: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在市级媒体、民政民生专栏、珠晖简报上大力宣传民政局文明城市创建内容、标准和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并运用网站等新兴媒体,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宣传民政系统文明创建动态信息、文明常识,传播文明理念,讲好文明故事,在民政系统形成我爱创建、我争创建、我为创建添光彩的浓厚氛围。局机关要设置文明用语提示牌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栏,广泛倡导文明行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实现全员参与。局属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阶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珠晖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签订创建文明城市目标责任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子屏幕、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种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常抓不懈。

 

  (二)整体推进阶段。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根据创建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制定攻坚方案,各个突破,逐项落实,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达标;按照区创建办的要求,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加强督查调度,局创建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股室进行督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迎检阶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限期整改;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查督促,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对照检查工作效果,随时掌握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区创建办开展相关测评和检查工作,整理各种台帐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率先垂范,以上带下,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要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明确一名创建专干(联络员),加强与局创建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报送创建情况和资料。要根据工作需要、实际需要安排好创建资金,保障好局创建领导小组的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

 

  (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珠晖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表》(见附件)的具体指标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分包责任制,各负责人要抓落实,落实抓,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做到对接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每月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在调度会议上,对创建工作、考评评比等情况进行讲评。督查、整改情况与各单位绩效考核、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对局属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实施重奖重罚。未完成全年创建任务的单位,在全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未完成全年创建任务的股室不评先,股室全体人员不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