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围墙改造项目 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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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环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现将围墙改造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围墙改造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3、采购方式:竞价比选。

二、项目采购内容

1、拆除200m围墙栏杆(1.2m高),并进行外运;

2、柱顶新老接口处(49个)进行凿毛处理后砌砖加300mm

3、柱侧面贴外墙砖240*60mm,顶面水泥砂浆抹灰;

4、新增200m成品不锈钢艺术栏杆(1.5m高)。

三、项目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施工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2)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

(4)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代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

(5)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五、项目供资料方式

1、提供资料的时间:从2023年1215 日起至2023年122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书(企业简介、企业建筑相关资格证明、围墙改造项目价格预算表、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证明、成功案例)。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珠晖区民政局网。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监督

本项目监督机构为珠晖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734—3331367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5874781851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粤汉街道东风北路251号



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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