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临时救助和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的通知

              
【字体:

  各街道、乡镇场:

  为更好地践行“以民为本、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和救灾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并推动我区民政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经报区政府领导同意,由区民政、财政和纪委派驻民政纪检组等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下拨各街道、乡镇场的临时救助和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下拨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突出问题,发现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临时救助和救灾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临时救助和救灾资金落实情况。调查审核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台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信息公开是否落实。

  (二)临时救助和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发放是否严格遵循规章制度,是否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重点检查资金拨付环节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问题,资金发放环节有无虚假冒领、贪污侵占,有无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收受回扣、私分钱物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临时救助和救灾资金管理情况。检查专项资金的申请、调查、审核、审批等各项程序管理是否规范,检查专项资金是否按标准规范发放,重点检查是否有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介绍。

  (二)查阅专项资金领取人台账资料,核查领款记录、财务凭证。

  (三)进村(社区)入户走访,核查专项资金发放与领取是否相符,听取群众对相关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时间

  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第一次督查为3月中旬。(具体到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人员

  民政4人、财政和纪检组各2人。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民政专项资金督查,是践行“以民为本、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的实际行动。各街道、乡镇场要对这次检查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临时救助和救灾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街道、乡镇场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把握政策,严肃纪律。各街道、乡镇场要认真把握各种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正确分析并处理有关问题。自查要切实做到不遮丑、不护短。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分 组
检查单位
成员姓名
时间
第一组
广东路街道
茶山坳镇
冶金街道
和平乡
粤汉街道
酃湖渔场
金甲岭农场
谢明志
3月20日-3月21日
周丽华
谭海鹰
周娅恒
第二组
东阳渡镇
苗圃街道
东风街道
酃湖乡
衡州路街道
李莉
3月22日-3月23日
谭海鹰
周丽华
刘遂
周娅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