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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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负责人:刘运莉

机构地址:珠晖区粤汉街道安居里245号

邮编:421001电话:0734-3331317

邮箱:2152524112@qq.com


 

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科学技术、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科学技术、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科技、工业、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区工业信息化。指导全区工业技术创新、品牌升级和管理创新,引导优先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工业经济。负责全区优势工业产业与重点工业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规模工业企业的统计和考核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工业企业发展重大布局政策建议,参与对经济、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组织实施省、市、区科技专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六)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民营科技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荐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八)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况信息。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九)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负责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牵头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农村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促进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科技、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科技、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统计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指标数据,并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督办、目标管理、人事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牵头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承担局机关的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有关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及科学技术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度,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区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规模工业搞好能源改造和开发工作;指导搞好农村用电网络改造工作。

(三)计划与科技成果股。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各项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参与编制区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规划。负责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实施全区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的申报和推荐。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负责组织科技统计工作。

(四)经济发展股。研究制定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申报、年检和统计工作。承担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发展企业科技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负责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产学研活动和科技招商活动。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负责农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推动农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实施科技扶贫。指导全区科技兴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科普计划。

(五)电力能源股。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承担电力供需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负责牵头做好工业、商贸流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指导工业、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

第五条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暂维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领导分工:

刘运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珠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简称区科工信局)全面工作。


刘战备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统计、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防动员、企业改制、组织人事、群团等工作。协管科学技术工作。

对口联系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珠晖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罗方亮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学技术、文明创建、政务服务、劳资、信访、应急管理、"三供一业"、项目建设等工作。协管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统计工作。

对口联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税务局、区重点事务中心、区科协等。